2022年5月14日,“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次学术交流大会”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多功能厅成功召开。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45名会员代表线下参会,433名会员线上参加大会。会议由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承办。
5月14日上午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总结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表彰了优秀分支机构及优秀学会工作人员,修改并通过了新一届章程,无记名投票通过陕西省法医学会会员费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并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下午举办了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十次学术交流大会。
线下参会人员合影
线下参会现场
开幕式由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赖江华教授主持,陕西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张俊华到场并致辞,张主席详细介绍了科协工作在学会组织中的作用,对法医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学会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陕西省法医学会第五届理事长陈腾进行了工作汇报,对我省法医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并号召全体会员继续努力,在新时代里继续为陕西司法鉴定的公正做出新的贡献。
大会对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期间的优秀分支机构及优秀学会工作者进行了表彰。陕西省法医学会刑事技术专业委员会、陕西省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获得优秀分支机构荣誉,姚震、李红卫、白宁波、黄景锋、张小权等五位同志获得优秀学会工作者称号。
陕西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张俊华致辞
理事长陈腾作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副理事长赖江华主持会议
优秀分支机构代表宋振、顾姗智
表彰优秀学会工作人员
表彰工作结束后,进入法医学会换届选举大会。
首先韩卫秘书长宣读了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与会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宣读了修订后的《陕西省法医学会会员费管理办法》,所有会员代表线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全票通过。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法医学会章程》。
接下来,韩卫秘书长介绍了第六届理事会换届前期的筹备工作情况,向大会展示科协同意换届的批复。根据章程,全体会员代表举手通过了理事候选人推荐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并采取线上线下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最终选举产生了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29名,在29名理事中选举产生了15名常务理事及学会领导。
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学会领导:理事长陈腾。副理事长王万利、周茂海、李红卫、赖江华。秘书长韩卫。
理事会成员:刘仁*、宋振*、王琪*、李战成*、杨广宏*、丁晨*、徐红星*、魏婵娟*、吴元明*、杨家琪、赵恩强、李明亮、陈才安、穆建强、周庆涛、杨军虎、吴朝俊、马德刚、闫军让、乔治鑫、李涛、党永辉、张洪波。(*为常务理事)
第六届理事会秘书长韩卫宣读了秘书处成员名单(副秘书长):段晓飞、白宁波、王娟、刘君、陈晨、樊拴良。
韩卫秘书长主持换届选举
总监票人姚震主持选举
会员代表举手表决通过章程修改草案
会员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法医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选举结束后,新一任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陈腾作了表态发言。对本次会议承办方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表示感谢并赠予书法作品。
向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赠送书法作品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大家一致表示,在以陈腾理事长为首的新一届理事会领导下,在所有会员的共同努力下,陕西省法医学会将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具有凝聚力,必将成为陕西省法医学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平台,为促进我省法医学科进步及构建法治国家工作中继续贡献力量。
换届完成后,立即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扩大会议。
5月14日下午,举办了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十次学术交流大会。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王万利及空军军医大学吴元明教授主持学术交流活动。大会邀请陈腾、顾姗智、徐俊波、赵杰、张宏星、马丽霞、付承华等多名专家在法医学不同领域进行精彩学术报告,线上会员通过网络观看学术报告直播。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副教授马丽霞报告题目为:涉酒案件中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结果的法医学分析。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副教授 马丽霞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张宏星的汇报内容主要是重罪案件法医学相关鉴定问题。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张宏星
陕西省公安厅刑侦技术处DNA室主任赵杰的报告题目是“陕西省DNA数据库建成果及应用”。
陕西省公安厅刑侦技术处 赵杰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陈腾教授就颅脑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进行了精彩演讲。
西安交通大学 陈腾教授
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付承华对多例溺死案件进行了分析讨论。
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 付承华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顾姗智教授就《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部分争议条款专家研讨共识进行了系统宣贯。
西安交通大学 顾姗智教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法医师徐俊波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法医技术工作进行了报告。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徐俊波
本次学术会议精彩纷呈,集中解决了法医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与会代表及线上会员反响热烈。学术交流促进了陕西省公检法司各界人员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通过学习,会员们不断统一思想,提高业务水平,从而在司法实践和社会服务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