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西安交通大学在法医学教学与改革方面的发展与成就,大致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1966)

我校的法医学科由我国著名法医学家胡炳蔚教授于1953年创建并领衔主讲课程。胡教授带领其他教师在零的基础上自编法医学理论教材及实验指导,完成了我校法医学教育体系的初步建设。虽然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老一辈法医学家用自己对法医学的热爱与执着为我国法医学的教学与发展奉献了自己的力量。1966年以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校法医学教学工作出现了停滞,但法医检案和鉴定工作一直没有停止,这为后来法医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学案例资料和标本。

第二阶段(1977-1996)

法医学迎来了第二次发展高峰。1983年7月,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高等法医专业教育座谈会精神,我校设立法医学专业,1985年建立法医学系,每年招收法医专业学生。同年,教育部向各医学院校发出增设法医学必修课的决定。此后我校法医学专业成为法医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并一直担任着法医学的教学、科研、对外法医鉴定服务以及全国法医干部培训工作。1996年,在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在我国成立了首家法医学院,同时在全国公安、法院、检察系统中率先建立12个法医学教学基地。

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

尽管在这一阶段我国有些法医学专业出现了萎缩,但我校的法医学课程组成员却一直孜孜不倦的追求与努力着,法医学课程在这一阶段获得不断的扩充和发展。1997年我校法医学科被批准为陕西省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实验室。1999年被评为卫生部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共建),2000年被批准为法医学项目博士后流动站,2001年被教育部评为法医学国家重点学科,2002年被陕西省司法厅批准为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2005年被评为陕西省精品课程。

随着学科的快速发展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最初单一的法医学,发展为法医物证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与毒物分析学、临床法医学等四大教学模块。教学中采取“启发式”和“参与式”的课堂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课件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积极开展实践教学,进一步强化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为21世纪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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