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一平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对法医学的定义、学科特点、法医学主要分支学科的战略地位进行剖析,提出了法医学的发展规律是“原创”与“转化”的统一与协调。为提高我国法医学研究水平,改变长期以来的跟跑角色,向实现原始创新和跨越式发展转变,需要促进法医学研究模式的转变、促进法医学的转化性研究、促进法医学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概念研究,并在总结归纳了目前法医学的发展现状与发展布局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建议优先发展的研究领域。

关键词

法医学;战略思考;十三五

中图分类号: DF795.4 文献标志码: A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16.02.011

文章编号:1671-2072-(2016)02-0057-07


Thoughts on the Strategic Development of Forensic Medicine Research in the 13th Five-year Plan

HOU Yi-ping

(College of Huaxi Basic and Forensic Medicine,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610041,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defini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strategic position of the main branches of forensic medicine, and put forward the rule of forensic medicine development for realizing the unity and harmony between originality and transformation.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bject to a leading position, we need to facilitate the conversion of research patterns, and focus on the research of new methods, technologies, concepts and the translational research. Based on the summary of the current status and the overall arrangement of forensic medicine, the priority research areas 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plan period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forensic medicine; strategic thought; 13th five-year plan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和解决法律及其实施中涉及医学问题的科学。其内涵是指通过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侦察犯罪提供线索,为审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提供证据,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资料。法医学的性质决定了其科学研究有别于医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有严格的研究范围、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研究理论和方法。

伴随着社会的需求和科学的发展,法医学由原来单一的学科逐渐形成多分支学科,这些学科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物与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等。法医学的鲜明学科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法医学是法律实施中解决医学专门问题的科学。法律实践是法医学认识的来源,法医学需要不断解决法律提出的新问题,在研究和解决这些医学专门问题的同时,法医学学科自身也得到了充实发展。法律实践又是法医学认识发展的动力。通过法律实践,对法医学理论和技术成果进行不断的检验,使其得到完善和发展。(2)法医学是科学研究方法转化为司法鉴定实践应用的基础。法医学是为法律提供证据的科学,这就要求法医学的技术方法稳定成熟,技术条件科学规范,鉴定结果客观公正,科学研究创新实用,也即法医学的科学研究既要为司法实践服务,从司法实践的新情况、新问题中确立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手段,又要将其他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成果吸收转化,共享科学的前沿技术,为司法服务提供科学的基础。(3)法医学研究为国家立法提供科学依据。法医自治区学研究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医学行业规范的建立、公民医疗卫生保障和医疗环境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建立、公共安全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建立提供基础,对国家及社会的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法医学服务于我国的法制建设,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别是在国家法制建设更加深入的形势下,法医学学科的发展更需要得到国家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加强法医学的学科建设是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法医学研究成果的直接应用是法医学鉴定。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认定、法律正确适用和群众权益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法医学鉴定作为诉讼活动的技术支撑,在司法实践中的众多案例都说明,鉴定意见的公正与否,关乎社会稳定,承担着重大的政治责任,这就必须保证鉴定意见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

提高我国法医学综合研究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诉讼、仲裁、公证、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中,把社会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把法律问题转化为技术问题,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法医学鉴定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已成为社会主流。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运用证据进行有效的证明,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手段。因此,人民群众对客观、科学和中立的鉴定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提高法医学整体科技水平和鉴定能力,对于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法医学的学科水平是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使法医学鉴定面临的问题呈现复杂化、多样化、高科技的特征,需要鉴定的事项已高达200余种。如大规模灾害事故受害者残骸的个人识别,复杂亲缘关系鉴定、法医骨龄鉴定、非创伤性死因鉴定以及中毒鉴定等都对法医学鉴定技术提出了新问题。提高我国法医学鉴定综合能力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要求。

1 法医学主要分支学科的战略地位

1.1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

法医病理学是一门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的发生发展规律的学科。运用法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知识解决暴力性和非暴力性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机制、死亡时间、损伤及损伤机制以及致伤物推断等问题。法医病理学研究涉及暴力性死亡和非暴力性死亡,直接关系罪与非罪的认定和司法裁判量刑,这决定了其复杂性和社会敏感性。法医病理学建立在广泛应用医学及其他交叉学科,如病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等的理论与技术基础之上,有自己独特的理论和核心技术。

我国绝大多数尸体解剖由法医完成,包括刑事案件、涉及赔偿的民事案件、重大灾害事故,医疗纠纷、职业病相关的死亡、吸毒相关的死亡及不明原因的死亡等。如SARS,法医的尸检为世界提供了第一手病理学资料。这些尸检材料为临床医学和其他医学研究提供基础。在新的疾病不断出现,环境改变相关的疾病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这种研究是填补医学研究空缺的重要手段。

1.2 法医物证学(Forensic Genetics)

法医物证学是以法医物证为研究对象,以提供科学证据为目的,研究应用生命科学技术解决与人体有关的生物检材鉴定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现场检材来源的个人识别和判断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

法医物证学是发展最迅速的学科之一,具有以下特点:(1)研究对象的广泛性:法医物证学的研究对象是指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或民事行为当事人在现场遗留的人体检材(如血液、毛发、牙齿、骨骼、各种组织、各种分泌物及排泄物等)、动物相应的各类检材和部分植物检材(植物纤维、种子、花粉等)。(2)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与医学实验室使用的样本不同,由于各类案件或事件均在未知和复杂的情况下发生,提供给法医物证鉴定的生物检材,常常是微量甚至是痕量的干枯的斑迹,混有其他污染物,或已经受了高温、腐败而使蛋白质变性、降解,并有可能是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上千年的陈旧检材。因此,法医物证学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实现对法医物证检材的鉴定。(3)研究手段的多样性:法医物证鉴定对科学技术有很强的依赖性。法医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分析需要运用科学技术来完成,法医物证鉴定结果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必须用严格的逻辑推理和科学理论来解读。这决定了法医物证学研究涉及多个学科及其技术如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等等。但作为证据科学,法医物证学的研究方法又不同于其他学科,必须具有更高的灵敏度、更好的特异性和更稳定的重复性。在长期的研究和实践中,形成了法医物证学独特的研究理论。

1.3 法医毒物与毒理学(Forensics Toxicology)

法医毒物与毒理学是综合应用化学、药学和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毒物的来源、性质、体内变化、毒理机制、毒性作用的定性定量评价及其与生物体、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为相关领域的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及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法医毒物与毒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毒物、药物以及可导致急性中毒或慢性中毒的乃至影响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化学物质。其研究的范围主要涉及毒物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和定量检测研究、毒物的毒性和作用机制等诸多方面。

随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的发展,人类面临着需要认识诸多的毒物,尤其需要认识各种毒物与人类生存、生活和不断进步的关系。毒物的品种和内涵在不断扩大,每年都有成千上万新的化学物质不断涌现,这些化学物包括各种新的药物、农药、滥用物质、工业废物、环境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近年来,涉及中毒的案件或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突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酒驾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日益突出,为法医毒物与毒理学学科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法医毒物与毒理学对探索和揭示毒物性质及其作用规律、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研究成果已广泛应用到法医学鉴定、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打击制毒贩毒、临床急救、药物毒性个性化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等方面。法医毒物与毒理学在自身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中成为极其活跃的学科。

1.4 法医临床学(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

法医临床学是应用法医学和临床医学,或者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个体受外界因素作用后所导致的损害后果等情况,以及确定个体的生理、病理状态的一门学科。法医临床学紧紧围绕司法鉴定需求,研究法律、法规中需要解决的人身伤害问题,从为刑事审判服务的损伤程度鉴定,逐步发展到为民事审判服务的各种伤残程度评定、致伤方式判定、医疗过错鉴定、活体年龄判定等,已经成为司法鉴定实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随着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等各种侵权纠纷的剧增,使得针对活体的法医临床学成为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备受关注的法医学门类,其社会影响力巨大。尤其是伤残程度评定及医疗纠纷鉴定,鉴定案件数量巨大,鉴定意见应用广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学科亮点之一。

法医临床学依赖于临床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而临床医学涵盖范围广泛,决定了法医临床学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法医临床学的案件或事件与法律有关,如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人身伤害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侵害行为的定性和量刑等,被鉴定人中的一些人存在隐瞒损伤史、夸大损伤程度甚至伪装损伤等情形。因此,法医临床学涉及鉴别受害人损伤的真伪和损伤的形成时间等问题,这要求法医临床学具有独特的理论和技术。经过多年的科学研究,本学科已经逐步形成自身独特的核心技术和理论以及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各种司法鉴定规范及技术,例如判定客观听阈的技术、判定客观真实视力的眼电生理检查技术等。

1.5 法医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

法医精神病学是应用现代精神医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及精神伤残等问题进行评定的一门学科。

作为法学和精神医学的交叉学科,法医精神病学应法律的需要而产生,并为法律服务,利用现代精神病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检查诊断技术,回答与法律有关的精神医学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跨学科特点。学科的发展要求法医精神病学在服务于我国法律制度与司法鉴定制度的前提下,及时跟踪国际法医精神病学的学科前沿理论与技术,加强与临床精神病学、神经科学、神经病学、行为科学、心理学、大脑功能影像学等的学科交叉,建立和提高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理论与评定技术。随着我国法制的完善与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医精神病学提出了更高的学科需求,要求法医精神病学能够提供更加客观、科学、可靠的专业鉴定意见,作为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

2 法医学发展规律与发展态势

法医学发展规律是“原创”与“转化”的统一与协调。所谓“原创”指以假说驱动的科学研究;所谓“转化”指在大科学背景条件下,以解决案件遇到的科学问题为目的,以多学科交叉的理论与方法作为技术支撑,产生符合法律需求的法医学专门技术为特点的科学活动。“原创”与“转化”相结合达到统一,这是法医学发展的大趋势。

“原创”是法医学基础研究,主要成果是提供涉及人体结构与功能的信息,阐明在法医学研究范围内的转归机制,明确代谢途径或信号转导途径,揭示分子间及途径间相互作用的生物学含义。这类研究对法医学最大贡献是建立起以机制为依据的法医学鉴定理论。“转化”是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主要成果形式是围绕解决案件遇到的科学问题,重点是通过寻找鉴定标记,检测疑难检材,海量数据分析建立符合法律需求的鉴定技术。这样的工作必须在大科学背景条件下多学科参与,促进了不同学科、不同技术方法的结合和创新。在法医学领域,“转化”绝非把其他学科的技术与方法拿来就用。“转化”需要获得科学公认,法律认同,实验认可。这类研究对法医学最大贡献,是建立起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法医学鉴定方法。

在法医学科学研究中,“原创”和“转化”需要相互结合。新的技术平台不断建立起来,由不同技术平台与分析方法组成的支撑体系不断形成,为推动法医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保证。为确保法医学未来5~10年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把握好出以下研究特点。

2.1 促进法医学研究模式的转变

多年来反复提及的医学科学研究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最符合法医学问题的多层次、多因素、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内在规律,对于提高我国在法医学领域的整体研究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促进法医学的转化性研究

转化性研究是加速前沿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重要战略目标,是法医学领域理论储备、技术储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把握前沿方向,促进法医学的转化研究是法医学科研的重要内容。

转化性研究强调从司法鉴定实际中提出科学问题,经过基础性研究,提出解决司法鉴定实际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方法,二者互动,形成良性循环。转化性研究的核心是产生符合法律需求的法医学核心技术。

2.3 促进法医学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概念研究

法医学领域面临的科学问题,大多是重大、疑难案件的鉴定问题。研究的对象是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影响的因素十分复杂而且不易控制。成功的法医学鉴定依赖于方法学,以及技术的创新和概念的创新。方法学是法医学科研的基础,也是法医学发展的动力。

我国法医学研究领域采用的方法、技术和概念基本上依从于国外,主要研究方法来源于文献报道,关键技术依赖于国外供应,一些新的研究思路和概念难以实现。因此,法医鉴定所需的新方法、新技术、新概念研究是法医学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

3 法医学发展现状与发展布局

从我国法医学近十年的国际期刊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法医学整体上在国际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数量偏少。这与我国法医学的发展进程以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法医科学研究受到的扶持力度较弱有关。2008年后,随着国家对法医学科研的支持力度加大,法医学的基础科学研究才真正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我国法医学者在国际法医类杂志发表研究型论文数量逐年增多,被引用次数大幅提高,学术影响力日渐增长。一些领域的研究如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与毒理学研究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水平,少部分研究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3.1 法医病理学研究领域

法医病理学研究着眼于法医学鉴定实践的难点问题,如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方式和致伤物的推断,继发性损伤机制研究;猝死性疾病的死因鉴定和死亡机制的研究;药物过敏性休克的死因鉴定和死亡机制研究,伤病共存时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关系研究等。

我国法医病理学在死亡原因,心脏性猝死机制,损伤方式,脑损伤的死亡机制,昆虫在死亡时间推断中的作用等研究方面获得了突出成绩。成功地运用交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如虚拟解剖技术,有限元分析技术、多刚体建模技术、生物力学技术等,在死亡原因和交通事故人体损伤方式及行为方式的研究方面获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其中对膝关节损伤的多刚体建模技术及事故重建技术,肝钝性损伤的生物力学分析及事故重建等研究达国际先进水平。

我国法医病理学的研究优势集中在猝死机制及损伤机制方面。随着有限元分析、多刚体建模、生物力学、图像分析、3D扫描、计算机等交叉学科技术的引入,分子病理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和生物学技术,分子可视化交叉学科技术等在法医学研究中的应用,在以上两个方面的研究有望获得原创性突破。

3.2 法医物证学研究领域

我国法医物证学是发展最迅速的学科之一,在学术方向、研究内容和人才队伍等诸多方面呈现出日渐繁荣的趋势,并在多个研究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法医物证研究已经从较为分散和重复的发展转变到相对集中于国际发展的方向和前沿,从单纯的跟踪、模拟发展到了有一定程度地原始创新。我国原创性的工作已受到国际瞩目,在多次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大会上被邀请作大会报告。在SCI论文方面,法医物证在法医学所有专业发表的数量中名列第一。

我国大学和法医研究所的学者偏重于法医物证学基础科学研究,公安系统法医学者在现场疑难检材DNA分型和国产试剂盒的研制方面更具优势。我国在以下几个方面成绩显著:(1)STR遗传标记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研究获得突出成绩,多家单位已经研发了STR分型试剂盒,多次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2)SNP遗传标记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研究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SNP遗传标记的筛选及其依托的分型技术平台研究方面。(3)RNA遗传标记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研究得到有效开展,如对外周血、月经血、精液、阴道分泌物以及唾液等体液鉴定的特异性MicroRNA研究方面获得突破进展,达国际先进水平,相关论文发表在Forensic Sci Int: Genetics等本专业最重要的国际杂志上。(4)表观遗传标记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研究方面,如DNA甲基化在同卵双生子甄别中的探索研究并取得了一定进展,而在DNA甲基化在活体年龄推断中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5)新一代测序技术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研究,如复杂亲缘关系鉴定研究等在国家自然基金的支持下已经起步。

3.3 法医毒物与毒理学研究领域

我国法医毒物与毒理学的科学研究包括(1)法医毒物分析:毒物、代谢物及内源性物质简便、快速、准确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技术,同时创新分析检测技术以满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药物毒性个性化评价,并制定系列技术标准。(2)毒物的体内过程:研究毒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死后再分布、死后降解等,为毒效评价、指导法医鉴定的检材采集和检测结果的解释等提供科学依据。(3)毒物的毒理作用及毒性机制:研究毒物进入生物体后产生毒性反应、严重程度、发生频率和毒性作用,引起生物体中毒、损伤及死亡的毒理机制和规律。(4)法医毒物组学:通过各种组学技术对代谢物质的变化进行研究,探索代谢物质变化的规律,寻找与中毒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研究人体毒物代谢酶的基因多态性与毒物代谢规律之间的联系。

这些研究已经取得系列研究成果,例如建立了复杂生物样品中成瘾药物、杀鼠药、精神药物等多种毒物的分析方法;揭示了滥用物质特殊代谢动力学,阐明影响代谢的关键因素;建立了毛发中80余种精神活性物质原体及代谢物的鉴定及评价体系。研究成果得到了国际同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论文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数和被引用数已进入世界前列。我国还制定了多项法庭科学领域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处理疑难重大案件和事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技术方法和科学依据;在法医毒物毒品鉴定、环境因素、药品、食品、健康相关等的毒性、安全性评价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3.4 法医临床学研究领域

法医临床学研究主要分为两大研究方向:一是利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法医临床学所涉及的关于活体损伤问题(如损伤机制,损伤时间等),机体器官功能的客观检查(如视功能、听功能的客观检查)方法,以及活体的个体识别问题(如活体的年龄判定,活体容貌认定的基础研究),这也是我国法医临床学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二是利用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建立各种人身损害的规范等,以解决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如损伤程度、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以及规范、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等等。

法医临床学相对活跃的研究方向有:(1)人体功能的客观评定研究,相关技术手段成为了法医临床学的核心技术。由于被检当事人特殊的诉讼心理,同时须满足证据法学对司法鉴定的要求,法医临床学借助临床医学突飞猛进的新技术,广泛开展了人体功能的客观评定研究。临床医学新型辅助检查技术在鉴定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如多层螺旋CT、MRI、CR、彩超等;ERP、MRI技术与智力的相关性研究,如以ERP作为评价颅脑外伤患者认知状况评价指标等。(2)对法医临床学涉及的活体年龄推断问题,应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牙龄推断及活体骨骼年龄推断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3)国外的赔偿医学、国际残疾分类、美国“永久残损评定指南”(GEPI)标准等研究,与我国的法医临床学研究内容有相似之处。为适应法制建设的需求,法医临床学对鉴定标准的研讨异常活跃,如涉及肢体功能评定、如手功能评定、基于GEPI标准的四肢功能评定以及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为司法鉴定提供了科学依据。此外,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研究也成为了我国法医临床学的研究热点。

3.5 法医精神病学研究领域

法医精神病学涉及法定能力与法律关系鉴定,均与精神疾病的发病机制、伤病关系与因果关系的影响、诈病伪装的神经发生机制与鉴别诊断技术密切相关,离不开基础研究成果的支撑。近年来获得的研究基金与国际论文发表均有显著的增长。特别是在法定能力、精神损伤发生机制与评定技术方面,我国的法医精神病学已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与学术影响。

我国法医精神病学家多以实验室基础与心理学测量技术研究领域见长,具有较强的基础应用能力。西方国家从事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的同行主要研究兴趣更多地针对精神病人的法律问题与临床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研究,在诊断与鉴定技术方法有更多的研究。因此,我国法医精神病学具有不同的学科优势。

我国的法医精神病学家在以神经生物学、大脑功能影像学、大脑电生理学、心理测量学技术为基础的研发能力,对精神疾病发病机制的阐明与客观鉴定技术的建立,凝练与解决基础科学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优势。

4 建议优先发展的研究领域

未来5~10年以及更长的时间,通过持续稳定地增加科研投入,提高我国法医学研究水平,改变长期以来的跟跑角色,向实现原始创新和跨越式发展转变,使我国法医学研究整体出现在国际研究前沿,部分研究方向实现领跑。

4.1 死亡机制与损伤机制的研究

4.1.1机械性损伤机制的研究

机械性损伤是法医病理学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研究涉及交叉学科技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医学影像水平的提高,有限元方法与CT三维重建技术及其他虚拟现实技术相结合,成为生物力学领域仿真人体结构力学功能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法医学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前景,对深入法医学损伤机制研究具有积极的作用。

科学问题:机械性损伤机制研究,致伤工具的推断,损伤后全身及局部应激反应病理生理学机制研究。

4.1.2毒品的毒性损伤机制研究

毒品损伤研究在中枢神经损伤及成瘾机制方面热点较多,并已取得了成绩。毒品对心脏的毒性损伤乃至死亡涉及一系列法医病理学和毒理学问题,我国法医学者将基础动物实验与实践中的尸体解剖样本有机结合,发挥学科特长,形成研究毒品作用下各重要器官从分子病理形态变化到功能以及网络调节的整体研究态势,预期能形成引领性的研究方向。

科学问题:新型毒品对脑的毒性损伤作用及其分子病理学机制,新型毒品对心脏毒性损伤作用及其机制,毒品致脑神经退行性变的分子病理学机制等。

4.1.3精神损伤的机制研究

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精神创伤或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损伤鉴定案件日益增多。研究内容包括:(1)精神损伤的易感性机制研究:在类似的致伤因素作用下,为什么仅当事人出现了精神损伤,即精神损伤的易感性个体差异问题;(2)精神损伤的慢性化机制研究:按照精神损伤的发生发展规律,为什么当事人出现了精神损伤后久治不愈,表现为永久的精神伤残。(3)精神损伤诈病的鉴定技术研究:由于迄今有关的精神损伤司法鉴定,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精神检查、神经影像学、心理测验等技术,精神损伤诈病的神经发生机制仍有待阐明,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可靠的诈病鉴定技术。

科学问题:精神损伤的易感性与慢性化机制研究;精神损伤诈病的神经发生机制与鉴定技术研究。

4.1.4不明原因猝死的病因及猝死机制研究

不明原因猝死的死亡案例因缺乏病理学客观改变或病理学的改变不足以论死而成为法医学工作的难点问题,某些基因突变、蛋白质病变、激素水平改变,代谢改变,功能性死亡等往往因缺乏组织病理学特征性的改变,常常引发争议。我国在不明原因猝死的病因及猝死机制研究已有相当研究基础,可望在一些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

科学问题:心脏性猝死的分子遗传学研究;离子通道病相关的猝死基因研究,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死因机制,毒品相关的猝死机制研究。

4.2 法医生物检材溯源与分子表型研究

法医生物检材分析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检材身源者的个人识别。无论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重大灾害或事故中,需要查明嫌疑人、当事人或受害者。现场检材DNA部分降解或混合以及受检家系成员缺失是造成检材个人识别和亲缘关系鉴定复杂性的重要原因。采用新的思路、新的技术和方法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另一个是检材含有的个体身体特征,如肤色、身高、毛发、面部特征、种族及地域等信息。人的身体表面性状是多基因遗传形状,由于基因-基因、基因-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遗传异质性的存在和较低的外显率、有限的统计学能力,使得表面性状的遗传分析非常复杂。而该类研究对于提高犯罪现场生物检材的信息含量、指出侦查方向具有重要意义。以现场检材为研究对象,结合其他学科的最新技术和研究成果,研究实现检材溯源和获得分子表型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社会意义。

科学问题:复杂亲缘关系推断方法研究;人体各类分子表型的遗传机制;混合斑痕及其组织来源分析的关键技术、同卵双生子的甄别技术等。

4.3 法医毒物与毒理学创新技术研究

各种复杂检材中微量甚至痕量毒物的分离净化;检测方法的灵敏度、准确度、精密度、适用性等;毒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死后再分布规律;毒物引起中毒、损伤及致死的机制;与中毒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的筛查与鉴定;针对个体合理评价药效和毒性等。

建议以下重点发展方向:

第一,法医毒物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评价体系研究。

科学问题:操作简便、高回收率、无杂质干扰的复杂生物样品(血、尿、毛发及组织等)前处理技术研究;生物样品(血、尿、毛发及组织等)中痕量毒(药)物原体及代谢物的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评价体系。

第二,毒物毒品的体内过程、中毒、致死作用机制研究。

科学问题:毒物毒品,尤其是精神活性物质、有毒动植物、重要化学毒物等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死后再分布规律;毒物引起中毒、损伤及致死的机制;与生物体相互作用的机制和规律,包括滥用物质的成瘾机制、生物体的成瘾行为研究。

第三,法医毒物组学研究。

科学问题:中毒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的筛选和确定;寻找与毒性相关的能成为生物标记的特征物及其变化。建立评价其药效、副反应,毒性、毒理作用的新技术。

总之,法医学的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特别是在促进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的“解决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优先主题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81442014),同时获得课题组成员大力支持与无私奉献,谨此致谢。

(本文编辑:李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