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号)文件精神,现将法医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法医学院2023年9月份、12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以及预计2024年3月份、6月份毕业(如参评需提交承诺书,今后不再继续参评)的研究生,且在读时间硕士研究生未超过3学年、博士研究生未超过6学年

二、评选条件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号)文件,评选标准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3-4名,具体以学校分配名额为准)

1.在学校规定学习期限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表现突出,完成“三助一辅”工作,在学术论文、专利或解决专业实践问题等方面取得成果;

3.具有正确择业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前往部队、艰苦地区、基层一线就业;

(2)选择前往国内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

(3)赴国家重点行业和单位就业;

(4)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5)投身创新创业。

4.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二)优秀毕业生干部(1名)

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满两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师生高度认可;

2.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群众基础;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可以同时申报,但不能兼得

2.研究生院(研工部)在复核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经核实后,直接取消其所占推荐指标,不再增补;如复审后通过的人员未在2024年3月、6月批次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取消获评资格,名额不再顺延。

3.本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将从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中择优产生。

四、评选方式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请于3月13日18点前在班长处报名并附支撑材料,班长将报名信息交给安然汇总、初核;后续视整体报名情况,学院将组织答辩,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联系人:安然

电 话:15935113810

邮 箱:zero_ann@qq.com